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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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在信息网络犯罪中,个人提供的协助行为。其中包括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比如接入等,还有广告推广、支付结算帮助等。如果明知他人利用网络犯罪,仍然提供银行账户等帮助其转移犯罪资金,或者开发犯罪软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都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个罪名涉及多种协助他人利用网络犯罪的行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的支付结算行为,指的是明知他人利用网络进行犯罪,仍然提供帮助,包括提供银行卡等作为资金转移渠道,或通过转账等方式协助资金流转。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金融监管秩序。在判断其严重程度时,需要综合考虑支付结算金额、交易次数和违法所得等因素。这主要强调了该行为的定义和判断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帮信罪”通常涉及以下几种常见的违法行为:第一种情况,行为人知道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还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等技术支持。第二种情况,行为人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还为他们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和便利。

帮助信息犯罪是指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以及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只有在明知犯罪的情况下提供资金流转、技术维护等帮助,且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帮助行为,才构成此类犯罪。

帮信罪即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涵盖为他人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服务,以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帮助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危害网络安全和社会秩序,必须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