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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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申请取保候审通常被认为是不合法的。累犯属于再犯罪,具有较高的风险,这与取保候审的适用前提相矛盾。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罪行较轻、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且对社会危害较小的嫌疑人。累犯由于有前科而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更高。

取保候审不是累犯的判定依据,它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累犯是针对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人,在刑满后的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同刑之罪的情况。取保候审与刑罚的执行是不同的。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或被告需要遵守法律并候审,而最终是否判定为累犯则由判决方来决定。

累犯一般不可以取保候审和缓刑,因为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的再犯风险较高,司法机关对累犯申请取保候审通常持谨慎态度,且累犯很难满足缓刑的条件,如罪行较轻、自愿认罪、无再犯风险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的被告人,以及虽可能被判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但取保后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告人。尽管法律未明文禁止累犯取保候审,但在实际操作中,鉴于累犯的社会危害性较高,司法机关对此类申请持审慎态度。累犯在符合条件时可申请取保候审,但审批过程会更加严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的被告人,以及虽可能被判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但取保后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告人。尽管法律未明文禁止累犯取保候审,但在实际操作中,鉴于累犯的社会危害性较高,司法机关对此类申请持审慎态度。累犯在符合条件时可申请取保候审,但审批过程会更加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