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贪污罪在某种程度上可被认定为
集合犯之一种。
集合犯这一概念,主要指那些其
犯罪构成明确规定需要实施多种相同性质的行为方能构成的
犯罪类型。
而贪污罪的典型特征在于,
行为人往往会进行多次贪污活动,这种
犯罪行为具有长期持续且频繁发生的特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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