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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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时,首先要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包括诉讼等费用。然后要清偿员工工资、社保、医保等费用和补偿金。接着是偿还社会保险费和税款。最后才是偿还普通破产债权。按照这个顺序进行清偿,可以保障各方的权益。

在破产清算时,抵押债权的偿还优先级高于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指的是在破产程序中产生的必要开支,这些费用需要由债权人共同承担。抵押债权是一种带有抵押物的债权,拥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其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应当先偿还抵押债权,若还有剩余财产,再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其他债务。

破产重整后,债务处理过程会很复杂。这些情况一般会按照现有法规和已批准的破产重整方案来明确规定。购房者是否有优先权,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购房者买的房产是自住的,还付了大部分房款,那通常可以依法享有优先权。这么做是为了保护公众的基本居住权益,稳定民心,维护社会安定。

在破产清算时,抵押债权通常比破产费用更优先。因为抵押权的设立就是为了在债务人违约时,确保债权人能优先受偿。而破产费用则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整体利益而产生的。我们国家的《企业破产法》规定,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特定财产。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破产费用也可能优先,比如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这需要有法律依据和合理的解释。

企业破产清算时,偿还债务的顺序如下:首先,要支付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其次,偿还员工薪资、医疗、伤残等债权,包括社保及法定补偿金。然后,偿还社会保险费和欠缴税款。最后,处理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