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涉及到通过自愿转让而引发的不当得利的
诉讼问题,是否拥有优先受偿权这一点,需要依据具体实际情况来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从一般的角度来看,
不当得利的返还在法律层面尚未明文规定它享有优先受偿权。
在实践中,当出现不当得利的情况时,权益受损方有权向获益者请求归还所获得的利益。
然而,在
执行程序之中,若同时存在多位
债权人的话,不当得利的债权人将与其他普通债权人在法律层面尽相同的地位,均需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执行顺序和比例来接受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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