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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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购买并卖出了价值二十六万元的赃物,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具体的量刑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完全不知情,并且是通过公正合理的方式,以正常价格进行的交易,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无法证明自己是清白的,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在不明情的前提下销售了赃物是否构成犯罪在涉及到应当认识到是赃物时,即使犯罪嫌疑人声称自己并不知情,也应被认定为协助销赃行为,这种情况下,有可能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当实施此类犯罪行为时,将面临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同时被要求支付罚金;若情节较为恶劣,则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赃物,公安机关到访该如何应对若当事人在完全无知无觉的状况下接纳了他人所非法侵占之赃物,那么他们应当立即选择向警方报告这一情况,并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展开深入的调查工作。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努力追回被窃取的财务或物品。在法治社会中,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果察觉到存在犯罪行为或是犯罪嫌疑人的踪迹,都拥有传达这份信息给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抑或人民法院的权力以及履行这项职责的义务。

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增强法律意识,不要购买或使用来历不明的物品,以免涉嫌违法犯罪。

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毁犯罪所得,通常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不过要是构成销赃罪的话,那就得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并且还故意窝藏、转移、收购、代销或者代为销售才行。哪怕是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察觉,要是应当知道而不知道,也有可能被视为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