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因事故发生所引发的
肇事方逃跑的情况而言,是否应当支付对方要求的五千元赔款因应具体情况而异。
此种结论需结合众多因素进行全面衡量与审慎判断。
首要的一点,肇事方逃跑这种行为实际上已构成
犯罪,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
而在协商解决
赔偿问题之时,必须充分考虑到事故对受害者所带来的实际损失,其中包括车辆维修所需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
误工费用等等。
若仅为轻度刮擦,维修费用相对较低,然而对方却提出索要五千元的赔偿请求,这或许并不符合常理。
然而,倘若事故导致了诸如车辆价值贬损等其他间接损失,那么五千元的
赔偿金额亦有可能在合理的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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