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如何认定销赃明知诈骗罪

如何认定销赃明知诈骗罪

时间:2024.11.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893人
律师解析:
在判定销售者是否知晓其销售的是赃物以构成诈骗罪时,需综合分析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首先,必须考虑销售者对于其所销售之赃物来源是否出现了非正常状况的认知程度。
例如,若赃物的售价过低,远低于市场上的合理价格范围;
又或交易形式过于隐秘,难以查证等现象,均可视为销售者对赃物来源产生疑虑,从而可能构成明知的条件。
其次,即使销售者未有明确了解货物是赃物的事实,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通过种种迹象合理推断出物品的来路并不正当,亦有可能被认定为主观上已经明知。
此外,若销售者在过去的商业活动中曾有类似的销赃行为,或者与犯罪分子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那么这无疑将加大认定其主观上明知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邹辉律师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邹辉律师,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市北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三级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刑事实务经验,在承办的刑事案件中,有大量取保候审、不予批捕的案件,也有多起不起诉、撤销案件、减轻处罚、判处缓刑的案件。邹辉律师以精湛的业务水准和良好的辩护效果,让重罪的人免受重罚、罪轻的人得到轻判、无罪的人重获清白,深得客户的认同和赞誉。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