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
李佳莹律师,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耕劳动仲裁领域,专注处理劳动合同纠纷、追索工资报酬争议、违法解除赔偿、工伤赔偿、竞业限制纠纷等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为数百位当事人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帮助,是专注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实战律师。 自执业以来,李佳莹律师始终聚焦劳动法律细分领域,将精力集中于劳动仲裁的规则与实务打磨。熟知《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各种实施细则,对劳动仲裁各环节的办案流程有着精准的把握,从试用期工资标准的计算、加班工资的举证技巧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计算及证据收集等形成了一套高效务实的办案策略。 实务中,李佳莹律师擅长攻克“劳动者收集证据难”“劳动关系难认定”“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恶意降低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中的痛点,曾代理过某建筑公司恶意裁员案件,面对公司通过恶意放假降低员工平均工资从而拉低赔偿金的情况,通过梳理历年放假时间安排、整理正常状态下当事人工资及收集大量类案判决,成功在二审时将当事人的工资标准由劳动仲裁阶段认定的1800元争取至5671元。 不同于传统律师“重诉讼、轻调解”的风格,李佳莹律师更注重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对于证据充分、诉求明确的案件,快速推进程序,缩短维权周期;对于争议焦点模糊,当事人希望快速止损的案件,凭借对仲裁规则的熟悉,通过谈判调解,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如果您正遭遇被拖欠工资、面临违法辞退或工伤赔偿等问题,需要专业的劳动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李佳莹律师将以多年实战经验为依托,为您的合法权益筑起坚实的法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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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底通常特指犯罪记录这一概念。针对那些遭受刑事拘留但尚未被认定有罪的人员来说,若其最终并未能被法庭判处罪名成立,那么在理论上,他们本应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案底。然而,只要法庭裁决确认了相关罪犯的罪行,这些犯罪记录便会被保留在公安机关的档案系统之中,通常都会被长期妥善保管。

在遭遇刑事拘留之后,倘若最终得以证明其并无任何罪行,那么这个人通常是不会留下案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的明确规定:“未经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对于任何人都不能够确定为有罪。”这就意味着,唯有经过法院的公正审判,才能确定一个个体是否真的犯下了罪行。若最终未能被判定为有罪,那么这个人便不应该承受犯罪记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司法程序中,被判定为诈骗罪并遭受到刑事拘留的犯罪者将会在其个人档案中留下永久性记录,即所谓的“案底”。这就意味着,无论经过多长时间,这些记录都无法被轻易抹去或消除。然而,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我国法律特别制定了一套特殊的封存机制,旨在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生活。

所谓案底,就是犯罪记录的简称。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刑事犯罪记录是不能够彻底熄灭的。一旦法院判定某人犯有罪行,那么有关该项罪行的记录就将长久地留存在此人的犯罪纪录之中。这也意味着,对于涉及到盗窃罪的拘留案件,其案底并不会自动消失,除非满足特定的法律规定,例如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等特殊情况。因此,在绝大部分情况下,盗窃罪的拘留案底都会持续存在。

刑拘期限达二十二日且并未在后续环节遭到起诉或判定有罪,这类情况一般而言不会留下案底。唯有经由法院审理宣判确定罪行后,方可将相关犯罪记录保存在公安机关的系统之中。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拘留记录在公安机关内部可能仍会予以保留,但这并不构成个人能够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障碍。然而,请您务必了解到,由于各地实际操作方式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以上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