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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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是要看具体情况滴,比如你骗走的是多少钱,还有你做了什么坏事等等,都会影响结果的。首先,如果你骗的那点儿钱比较多的话,那就有可能会被判个五年以下的刑期或者拘留你几天,同时还会让你交一些罚款,可能是在2万块钱到20万块钱之间吧。但是,如果你骗的钱多得不得了或者你还干了别的特别恶劣的事情,那你就惨,搞不好要坐牢五年到十年,还要交5万块以上到50万块以下的罚款。

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卡逾期并不会被判定为刑事犯罪中的“欺诈罪”。然而,只有在持卡人存在蓄意透支款项、刻意逃避偿还债务、进行虚假身份证明等不当行为的情况下,且这些行为所产生的欠款额达到一定标准,经过银行依法两次有效催收后,逾期还款期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仍然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话,才有可能被视为涉嫌触犯“信用卡欺诈罪”。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从主观意图以及实际行动这两个维度来进行综合考量与评估。

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中,需要明确以下几个要素:首先,行为人必须在主观心态上表现出纯粹的非法占有的意图;其次,客观现实中必须实际存在他们通过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盗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等手段进行欺诈的行为;最后,其所获取的赃款额度已经超出国家规定的刑事追诉标准。除此之外,行为人还必须对于所持有的信用卡具备实际的掌控权或者能够自由地使用它。

关于如何识别及认定信用卡诈骗罪,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要素:首先,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意图;其次,行为人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实施了诸如虚假陈述、隐匿实情、盗用他人信用记录、恶意透支等违法犯罪行为;再者,这些行为必须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带来了实质性的财产损失;最后,行为人的行为与所导致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明确且直接的因果关系。

评估信用卡诈骗罪时,关键在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伪造、盗用信用卡,滥用失效卡,欺诈性使用账户或密码,及恶意透支均构成犯罪。尤其恶劣的是恶意透支,指非法占有超限资金且逾期三月未偿还,经两次催款仍不还款。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给发卡银行造成了资金风险和损失,应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