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于年满十四岁以下的犯罪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若该年龄阶段的犯罪者实施了故意伤害等重大犯罪行为,虽然通常不会面临刑事审判,但其法定监护人则可能需要承担起加强对其监管、教育的责任,并且有义务向受害方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这种处理方式充分彰显出我国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坚守教育、感化以及挽救之基本原则。

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况,通常来说,他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在我国刑法中,这个年龄段的人被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不过,家长或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政府还可以采取感化教养等监管措施,帮助这些未成年人改正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14岁青少年故意伤害他人,因其未成年,不适用死刑或无期徒刑。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决时会考虑伤害程度、犯罪动机、是否有自首或悔改等因素。若伤害轻微且有悔意,可能判以缓刑或短期监禁。

赔偿金额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加害方未成年时,其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成本和营养补贴等。但请注意,若责任人未满14岁,法律上不构成犯罪,不承担法律责任,需由监护人代为履行民事赔偿义务。

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伤害行为,量刑需根据案件具体因素综合判断。若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或采用极端残忍手段致重伤、严重残疾,则承担刑事责任。但考虑到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特点,法律规定应适当减轻处罚。这意味着,在定罪量刑时,不仅要考虑行为的严重性,还要兼顾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和成长环境,确保司法公正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