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作为普及性的
法律常识,我们需明确,并非所有的
取保候审申请都必须等待法院的批准。
实际上,在我国的
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的决定权会随着程序的推进而发生变化。
在案件尚处于
侦查阶段时,取保候审通常由负有侦查职责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批;
当案件进入到
审查起诉阶段后,则通常会由代表国家司法权力的人民检察院予以裁决。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案件已被移交至
审查起诉或审判环节,先前作出
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也可能会将权限转让给检察机关或法院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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