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在取保候审生效之日起,当事人将不再被视为被拘留或监禁。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任何违反取保规定的行为,那么他们将能够保持自由的身份,无需受到任何形式的拘禁和束缚。这充分反映出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对于保护犯罪嫌疑人人权的坚定理念以及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般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保释审理的那一天通常是不能算作拘役期的。我们说的拘役,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看守所或者其他安全监管机构中的实际活动受到严格限制的状况。而保释审理则是一种允许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外面等待审判的强制性措施,这种措施并没有涉及到实际的拘役。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拘役的起始时间是从拘留或者逮捕执行之日开始计算的。

根据我国法律,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从实际执行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从决定执行的时候开始计算羁押期限。在刑事诉讼中,准确界定这个起始时间对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和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性非常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羁押期间不包括起算日和释放日,若羁押期满日遇节假日,应在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释放。因此,释放当天不算入羁押期,且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羁押期限。

对于看守所内的生活时间计算方法,通常是从犯罪嫌疑人进入看守所的下一个昼夜开始算起,到次日为止视为一个工作日。入所的那一天通常不视为工作天数。对于被法院判决定罪并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他们将在监狱或其他特定执行地点服刑。对于所有具有劳动能力的罪犯,他们通常应参与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