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释放当天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实际关押状态,直至办理完手续释放那一刻,当天算羁押。因为羁押本质是在一定期限内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释放当天处于关押状态就符合羁押特征。
2.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被实际关押,只是人身自由受一定限制,此时并非处于羁押状态。
3.当案件判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时,先前羁押的时间可折抵相应刑期。
解决措施与建议:司法机关在计算羁押期限和刑期折抵时应准确认定实际关押状态,做好相关记录和计算工作,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也应了解自身权利,若发现问题及时与司法机关沟通。
法律分析:
(1)羁押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释放当天,若处于实际关押状态,到办理完手续释放那一刻,此日算入羁押期限。
(2)被采取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被实际关押,人身自由仅受一定限制,不算处于羁押状态。
(3)若案件判决执行时,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先前羁押时间可折抵相应刑期。
提醒:
在涉及取保候审与羁押期限计算问题上,不同案件情况存在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1.取保候审释放当天若人还在关押,到办完手续释放那一刻,这一天算羁押。羁押就是在一定时间内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
2.办理取保候审后,人没被实际关押,只是自由受点限制,不算羁押。
3.案件判决执行,若判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之前羁押时间能折抵刑期。
结论:
取保候审释放当天若处于实际关押状态算羁押,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未实际关押则不算羁押,先前羁押时间在判决执行时可折抵相应刑期。
法律解析:
羁押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释放当天,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实际关押状态,直到办理完手续释放,此日应计入羁押期限。而当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未被实际关押,人身自由只是受限,并非处于羁押状态。根据法律规定,在案件判决执行时,若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之前羁押的时间可折抵相应刑期。如果大家在取保候审、羁押期限折抵等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的法律权益和义务。
(一)若想确认取保候审释放当天是否算羁押,关键看当天是否处于实际关押状态,若直至办完手续释放前都被关押,当天就算入羁押期限。
(二)在采取取保候审后,只要未被实际关押,就不属于羁押状态。
(三)若后续案件判决执行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之前羁押的时间能折抵相应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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