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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不还我怎样要回

时间:2024.07.23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414人
律师解析:
若不幸遭遇他人逾期拒付所欠款项之情况,您大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执行为诉求。
关于申请执行的时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应自法律文书中明确载明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次日起算,或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间业已期满之时起算,抑或是自法律文书正式宣告生效之日起计。
倘若被申请人未能在此阶段内如数偿还债务,您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申请书,请求法院动用强制执行手段,诸如查封、扣押、变卖被申请人所属财产等各种方式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然而,请务必注意,如在上述执行期限内尚未提起申请,则您的债权有可能因超过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依靠法院强制执行来予以追讨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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