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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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法规条例明确指出,对于被人民法院下达的判定裁决有履行能力却故意拖延拒绝执行,如情节严重的话,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处以罚金;若情节极其恶劣,更是有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上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须接受罚金的惩罚。

人民法院应于立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起诉书的副本转发给被告人。被告人在接收到该副本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提交答辩状。为了确保程序正义与公正性,对于涉及欠款支付问题的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必须在立案之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向被告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给予被告人十五个工作日的期限来提交答辩状。

关于恶意拖欠债务的法律诉讼时效方面,具体何时提起诉讼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期限限制;债权人可以在债务期满之后的任意时间段内,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司法程序进行维权。然而,对于那些长期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债务纠纷,债权人可能会因为诉讼时效的问题而对其胜诉权产生潜在威胁。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

通常来说,法院在接到债务纠纷诉讼请求后,七天内会决定是否受理。要是满足条件,法院会立案并通知双方;要是不满足,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原告要是对裁定不服,可以依法上诉。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起诉后,法院会在五天内向被告发出诉讼通知书。但是,被告具体什么时候能收到,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说送达方式、法院的工作效率、被告的联系信息是否准确等等。一般来说,被告会在七到十五天内收到,但是也有可能会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