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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位不履行怎么办赔偿

时间:2024.08.02 标签: 金融保险 保险理赔 阅读:808人
律师解析:
在面对保险公司对于事故的不予受理的情况下,我们依然有权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除人寿保险之外的所有险种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而言,其向保险人提出赔偿金请求或给付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该时间从他们明确了解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对于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来说,其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限则延长至五年,同样是从他们明确了解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当我们发现保险事故已经发生时,应遵循以下处理程序:
首先,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我们需要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在此过程中,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需向保险人提供他们能够提供的所有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其次,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后,必须尽快进行核实;
若情况较为复杂,保险人也应在三十天内完成核实工作,除非保险合同中有特殊约定。
最后,保险人应将核实结果告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如果核实结果显示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此外,如果保险合同对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所约定,那么保险人就应该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而对于那些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情况,保险人应在做出核实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保险金的通知书,同时详细解释拒绝的理由。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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