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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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咱们国家的刑法,如果你在网上借了钱但是不打算还,那这种行为可能就是犯罪。这跟刑法里提到的第二百六十六条和第二百二十四条密切相关,如果你的情况可以被定义成诈骗罪的话,那么你很有可能就要去蹲监狱了。不过到底要不要坐牢,还是要看具体情况来判断。假如你在借款的时候就有坏心眼儿,故意说假话或者隐瞒事实,把别人的钱弄到自己手里,而且金额不小的话,那就很可能要摊上诈骗罪这个大麻烦了。

来,给你科普下。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里的第六百六十九条说在签贷款合同的时候,借款人得乖乖听贷款人的话,把该给的信息都给人家咯。也就是说,如果贷款人让你填担保人的信息嘛,那你就得填。所以嘞,到底要不要有担保人这个事儿,其实主要还是看贷款人和借款人他们俩怎么商量的。要是贷款人没提出来,那借款人就不用操心担保人的事了。

就是说假如你在网上借钱的时候,是抱着不想还的念头,然后用各种方法来欺骗别人,比如编造一些假话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等等,这样的话,你借的钱数目大了,就有可能被判定成诈骗罪或者合同诈骗罪,然后警察叔叔就要找上门来抓你。如果你的行为真的符合上面提到的那两条法律条款里的任何一种情况,而且你借的钱数目也达到了法律规定的那个标准,那你可能要去坐牢,还要交罚款。

就是说,如果你被人告了,法官给你发了传票让你去开庭,结果你没理由就不去,或者还没等法官同意你就跑了,那法官就有可能直接判你输。也就是说,有时候就算你不去法庭,法官也能根据他手里掌握的证据和了解到的事实情况给你下个结论。不过,具体要不要去还得看情况呀。如果法院按照规定把传票送到你家门口了,你又没有啥理由不去的话,根据这个规定,法官就可能这么做了。

这个时候,债权人就有权去法院告你,要求强制偿还欠款。这时候,如果你还是赖着不给,法院就会依照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办事了,比如查封你的财产,冻结你的银行账户,或者直接把你的财产进行拍卖用来抵债等等。这样做,主要是为了让大家的利益能够得到最大化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