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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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导致他人重伤,具体刑罚受到事故责任、伤者严重程度和是否逃逸等因素影响。未逃逸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逃逸或情节恶劣的,刑期延长至三到七年;如果逃逸导致他人死亡,刑期则增加至七年以上。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判决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如果肇事方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有逃逸等恶劣情节,量刑将上升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如果因逃逸导致受害人死亡,将面临七年以上的严厉惩罚。

在重大过失导致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行为人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过失的严重程度、是否存在逃逸等加重情节、是否进行了赔偿以及被害人家属是否谅解等因素。如果驾驶员在事故后能够积极采取措施,如报案、抢救并认罪,那么他有可能获得法院的宽大处理。

中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法规致严重后果者构成犯罪。轻度违法可能导致三年以下徒刑或拘留;肇事后逃逸或恶劣行为者,刑期可达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如因逃逸致人死亡,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未致重伤但造成十级伤残,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需刑事责任。肇事者需承担全责,包括医疗、护理等赔付,涉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可能导致民事赔偿责任。交通肇事罪指因严重事故致重伤死伤或重大财产损失,需依法追责的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