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中国的
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维护
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以及保护被告人的正当权益,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其
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这一规定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而对于
监视居住的期限,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工作。
如果发现不应追究
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已满的情况,应立即解除相关的
强制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必须及时通知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及相关单位。
”取保候审制度的设立,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同时也是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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