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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欠款问谁追讨

时间:2024.09.05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964人
律师解析:
分支机构如若以自身名义实施各类民事活动而产生之民事责任,其在原则意义上,理所当然地应由该法人实体(亦可称之为总公司)来承担。
然而,倘若分支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所管理之财产相较于应有之债务负担显得捉襟见肘,无法承受全部承担之责,那么,对于剩余之债务,法人实体(总公司)则必须无条件承担财务赔偿责任
在实践运作过程中,当某项工程项目出现欠款纠纷以及牵涉到法人实体(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之时,追索欠款的首要责任就应该毫无疑问地落在分支机构身上,由其运用所管理之资产进行清偿。
若分支机构的资产储备不足以支付欠款,那么,法人实体(总公司)便需承担起对不足部分的偿还义务。
因此,在追索工程项目欠款的过程中,我们首先应向分支机构提出追索要求,若分支机构的资产储备仍无法满足偿还需求,方可进一步向法人实体(总公司)寻求帮助。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若分支机构有必要进行注册登记,那么,分支机构的注册状态将会直接影响到责任的承担及追索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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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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