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怀孕3个月离婚怎么判
时间:2024.08.28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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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之明确规定,在女性正处于孕期、分娩结束之后不满一年或者终结妊娠过后半年之内的时间范围内,男性不得随意
提出离婚。
除非是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或者经由人
民法院判定确实存在必要时才能够受理男方所提出的
申请离婚请求。
假使当夫妻之中的丈夫在其妻子怀孕刚刚三个月之时就提出离婚事项,依据上述之法律规制框架,一般的情况下法院是不可能予以支持的,除非存在着某些特殊情形使得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此项
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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