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及第二百三十四条之明文规定,
涉毒犯罪与故意
伤害罪可进行
数罪并罚。
若某人为促使、怂恿或诱导他人主动吸入、注射毒品且在同时期对他人人身实施
故意伤害行为,该人或因两种
违法行为而分别触犯不同
罪名,故可依法进行数罪并罚。
关于具体
刑罚的裁定需依据案情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明确,然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明确吸毒罪与故意伤害罪是可以合并
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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