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绑架罪是一种持续犯罪。根据绑架罪的事实,犯罪人在实施绑架罪时,在一段时间内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因此,应认定为持续犯罪,并结合具体情况。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确定。

绑架罪是继续犯,根据绑架罪的犯罪事实认定情况,在犯罪分子进行绑架这一犯罪行为时,在连续的时间内对当事人的权利进行了侵犯,所以应当认定为继续犯,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

继续犯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犯罪嫌疑人不断的开展犯罪活动以达到目的,犯罪行为长时间存在。而绑架正是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自由,使受害人长期出于威胁紧张中,人身安全受到侵害。因此,绑架罪是继续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