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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保候审还有可能无罪

时间:2024.09.02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372人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被授予取保候审权利并不是对被告方是否犯有罪行的确定性判定。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实施的一项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被告或犯罪嫌疑者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在审判期间不得有任何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行为,同时也不得妨碍证人出庭作证,毁灭、伪造相关证据,串通口供,自杀或者逃离现场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取保候审的执行与否与最终的审判结果并没有必然联系。最终的判决结果将由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对所掌握的事实情况、证据材料以及适用的法律条款进行全面审查之后做出判断。若经审查确认案情明晰,证据确凿且充分,进而依据法律对被告宣判有罪,则会做出有罪判决;反之,若依据法律判定被告无罪,则会做出无罪判决;倘若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罪,那么法庭将会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无法成立的无罪判决。因此,被取保候审的被告有可能在最终的审判结果中被判定为无罪,这完全取决于法庭审理的最终结论。取保候审本身并不会直接决定被告是否有罪,而仅仅是为保障被告在审判期间的行为不会干扰到司法程序的正常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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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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