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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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保候审中保证金未缴纳是否会影响当事人释放的问题若采用缴纳保证金的方式申请办理取保候审,请您注意,除非您已经依法缴纳相应金额的押金,否则公安局并无法释放您。只有在您确认无误地收到该笔保证金之后,公安机关才能开始实施取保候审的程序。所谓保释金,实际上是一项用金钱交换暂时不对犯罪嫌疑人施加人身自由限制的机制。

关于中国有关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及方式,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设定有一定的标准。以保证金形式进行取保候审的,其起始点金额要求至少为人民币一千元。同时,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案件的情节与性质、所面临的潜在刑罚轻重、经济能力、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从而确定最终的保证金收取额度。

伴随着取保候审程序进行的罚金,准确地说应该被称之为保证金,它并非我们常说的那种罚金制度,本质上是作为确保涉案人员在保释期间能够遵守相关法定义务的一种经济担保措施。

在酒驾案中,被决定采取保释措施时所产生的罚款,一般情况下并不会予以退还。罚款作为对违法行为实施的经济制裁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对行为人进行警示与教育。一旦罚款已被支付,那么无论后续是否出现取保候审的终止情形,该笔款项都将无法再行收回。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其他法律责任的履行会受到任何影响,例如,根据法院的最终判决,可能还需要承担其他形式的惩罚。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是要等到案件完结之际,只要犯罪嫌疑者或被告本人在取保候审期限内能遵守相关规定,那么这笔保证金就应无条件归还给他们。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七十三条第三款明确指出:“对于那些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有必要采取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先对其进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