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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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网贷逾期并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为网贷和信用卡是两种不同的金融服务产品,网贷逾期主要涉及民事问题。但是,如果在申请网贷时存在欺骗行为,或者故意逃避债务、非法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就可能触犯其他相关刑事法规。

恶意透支信用卡,若持卡人拖欠信用卡欠款达五万元以上,有非法占有意图,且透支超规定额度或期限,经银行两次催收超三个月未还,可能会被认定构成信用卡欺诈犯罪。但具体是否构成犯罪,需结合还款记录、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

信用卡逾期未还不一定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果持卡人恶意透支,且超过银行规定的消费额度,经过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未还款,那么就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但如果是因为暂时困难无法还款,只要能积极与银行沟通协商,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信用卡欠款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还款意愿、行为表现等。恶意透支金额在五万元到五十万元之间的,属于“数额较大”;在五十万元到五百万元之间的,属于“数额巨大”;超过五百万元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透支且经过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

信用卡逾期不还不一定构成诈骗罪。如果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逾期,且持卡人有还款意愿并与银行协商,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但如果持卡人恶意透支、拒不还款,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综合考虑持卡人的透支金额、还款记录等多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