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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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所有者或托管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强行劫取财物。它的关键在于让受害者无法反抗或因恐惧而屈服,从而实现非法占有。比如用武器威胁、打晕后偷窃都属于抢劫。该罪行不仅侵犯了财产权,还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是指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抢劫,如入室、公共交通工具内、金融机构抢劫,多次抢劫,造成严重后果,冒充军警,持械或抢劫特定物资等,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持刀抢劫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等严重情节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若是依旧不知道行为人持刀抢劫判多久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抢劫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等严重情节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若是依旧不知道因为饿而抢劫判多久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在我国行为人只要是在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客观上实施了抢劫的行为的,此时就是可以被认定为抢劫罪的,因为抢劫罪属于行为犯,此时并不要求行为人所实施的抢劫行为达到一定的数额,具体的在我国行为人怎么才算抢劫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