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犯罪行为,针对其造成损害程度的差异,可能将面临各不相同的
刑事法律责任严厉追究。
若在
故意伤害恶性案件中出现谅解书的现象,也就是
受害人选择对实施侵害的加害人予以宽恕与谅解,那么这就有可能被视作是加害人已经开始产生悔过自新的心理状态,从而成为可以作为从轻甚至减轻
刑罚的重要情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谅解书并不能够直接豁免加害人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而仅仅是可能会对最终的
量刑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至于究竟是否应当从轻或减轻刑罚,以及减轻的幅度究竟应该达到何种程度,都必须要根据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经过法院全面深入地审查与权衡之后才能做出最终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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