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
刑事法律流程中所采用的强制性程序措施,一般情况下在侦查或者
审查起诉阶段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决策与实施。
当有
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
取保候审条件时,可以依法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
然而需注意的是,实践中取保候审并非等同于案件已经顺利过渡到法院阶段。
实际上,取保候审作为
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环,可能出现在
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
若案件历
经侦查、
审查起诉之后,检察院决定向法院
提起公诉,那么案件才能正式进入法院审判阶段。
在审判阶段,倘若法院认定被告人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亦可决定采纳取保候审措施。
因此,尽管取保候审在不同的
诉讼阶段均有可能出现,但这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直接进入法院阶段。
您的问题或许是将取保候审的决策与执行与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相混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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