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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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保候审申请的次数,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只要申请者满足相关的条件,即可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取保候审,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赋予的一项法律强制手段。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关于取保候审的实施次数并未设定明确的上限。在符合适用取保候审条件的前提下,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构有权在处理同一犯罪嫌疑人群体或被告个体时,多次运用此项策略以保障其诉讼程序中的合法权益。然而,虽然法律层面上并无具体限定,但司法实践中往往会根据个案的特殊性质及其对公正性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综合考量,因此,并不能直接理解为具有无限制的操作可能性。

取保候审原则上可设有两个阶段的操作空间,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每次在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环节必定要再次采用。当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权利之后,如果在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环节继续认为有必要实施这样的措施,有可能会下达第二份相关命令。不过,这种情况的发生与否完全取决于案件的特殊性质及其所涉及的司法程序的评估判断过程。

在一般司法实践中,第三次申请取保候审的难度可能会增加,但这并非绝对。申请是否成功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以及对法律法规的分析。如果前两次申请时没有违反规定,并且案件没有重大变化,那么再次申请取保候审仍然有一定的可行性。

在刑事法律程序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强制措施,其本身并不会对案件的后续诉讼活动产生任何不利影响。若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或者检察院及法院的审查起诉和审判环节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即便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超过了两年,也依然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起诉。然而,决定是否能够提起公诉的关键因素并非取保候审的时限,而是取决于是否具备充分的证据支持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