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
李忠宝律师,中共党员,广西大学法律专业本科,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201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2023年获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证。现为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社会任职情况:楚雄州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监督员库监督员;楚雄州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楚雄州侨联涉侨纠纷特邀调解员;楚雄市新联会监事会监事长;楚雄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李忠宝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13年,期间,先后在边防检查站、法制科、侦查队等部门工作,并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和肯定。在执业后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独立承办各类刑事案件若干起,同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本着认真负责、忠诚于当事人的态度,每办一个案件都是优质高效,得到了绝大多数当事人的认可。2020年12月、2023年12月先后两次被楚雄州律协评为“优秀律师”;2021年6月被中共楚雄州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楚雄州优秀共产党员”。2023年7月被省律师协会选拔为“律师行业领军人才”派往扎西干部学院进修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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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其定义是指犯罪嫌疑人基于非法占有之意图,对原本属于他人物品或失物、埋藏物,通过违反法律法规的方式私自占据,且在数额上具有一定程度,且持续拒不归还这些财产的行为。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会涉及到财物的价值,而这个具体的数值则需要根据各个省份、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七十一条明文规定,当公司、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的雇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自身职务所赋予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应归属于该单位所有的财务,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即构成职务侵占罪行。此处所谓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侵占总价值在六万元到四十万元之间的财物。

侵占罪全称为“侵占代为保管之他人财物罪”或“侵占遗失物、埋藏物罪”,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属于对财产权利进行侵害的犯罪行为类型之一。关于侵占罪的立案准则,并非仅仅以涉案金额作为唯一判断依据。通常情况下,只有当涉及的侵占数额达到了较大的程度,或者存在着其他严重犯罪情节时,此类案件方能启动调查程序并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判断侵犯财产罪,一般是根据非法占有较大数额财产及获利情况来定的。在一至十万元之间属于“数额较大”,在这个范围内,非法占有后不归还的,会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如果金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那就会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金额达到6万元及以上的就会立案。量刑标准则根据涉案金额而定:涉案金额较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涉案金额较大的,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