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
周俊律师,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律师执业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执业领域:特别擅长于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侵权纠纷、债权债务等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办案宗旨:忠于法律、维护正义、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1、损害赔偿接受因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维护、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咨询;代理损害赔偿纠纷,包括调查取证、分析案情、指导诉讼、代写起诉状、代为参加庭审、代为调解;审核和起草赔偿协议。2、债权债务受理企业和个人相关的债权债务咨询与纠纷;清偿企业及个人之间的三角债、货款、工程款等各类疑难债务;调查债务人资金状况;代理委托当事人的法律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3、刑事辩护(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会见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为其申请取保候审。(2)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3)接受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诉讼代理人。4、婚姻家庭接受婚姻、家庭方面法律咨询;代理离婚、财产分割、继承、子女抚养权等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出具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意见书,并对协议书进行律师见证;代理涉外离婚诉讼;代理婚外情及夫妻共同财产调查取证;代理离婚后对财产重新分割的案件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5、交通事故接受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咨询;代理交通肇事责任认定、赔偿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出具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情况及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相关法律意见书;代理交通肇事调查取证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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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能否得到减免,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倘若涉事人员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有所立功表现、积极进行损害赔偿、且属于初次触犯法律等具备上述诸多有利因素,且其行为未对社会公众产生严重危害,那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或许会依据法律法规,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刑罚,然而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完全免除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的。

法庭在审判危险驾驶肇事者时,会根据其危害程度来量刑,主要针对醉驾和道路竞速等违法行为。这些犯罪通常会被判处较轻的刑事责任,比如短期监禁和罚金。不过,具体的刑罚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影响等因素。

鉴于涉案情节轻微且危害程度有限,尚未达到构成犯罪的基准,故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中存在部分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的量刑标准。例如,在未导致任何实际损害或者出现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并且如果被告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经济赔偿等具有明显认罪悔过态度的行为,即可考虑对其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然而,最终能否免除刑事处罚应依据个案的具体事实和情节,由法官进行裁量。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上海地区对于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裁决原则主要以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依据进行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情节相较而言显著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不高;或具有其他法定特殊情形,例如主动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均可作为检察院作出起诉裁定的合理依据。

关于危险驾驶罪所带来的案底问题,并没有任何情况下能够自动予以消除。案底实际上是针对个人过去所进行的违法或犯罪行为的一种历史记录,它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内主要指的便是那些存在过刑事犯罪前科的个人档案记录。由于犯下了危险驾驶罪这种严重的罪行,该行为便被视为犯罪行为,从而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相应的犯罪记录。而这样的犯罪记录将会伴随当事人终身,无法通过任何方式进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