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友民律师事务所
刘星辰,江西友民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兼具法院实务与律师执业双重经验,形成了“以专业为基、以责任为本”的执业风格。现任南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长期参与立法研讨、普法宣传及社会公益法律服务,以扎实的法律功底、敏锐的实务洞察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合同纠纷等领域树立了专业口碑。始终秉持“法律是工具,正义是信仰”的执业理念。对客户,他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结果为目标”,从证据梳理到策略制定,每个环节均亲力亲为,确保服务的精准性与实效性;对法律,他恪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合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对社会,他主动承担公益责任,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0件,涵盖农民工讨薪、老年人赡养等弱势群体维权,用专业力量传递法律温度。 十年磨剑,初心如磐。刘星辰律师以“专业、专注、负责”的职业品格,在法律实践中践行着“让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也期待以更深厚的积累、更敏锐的洞察,为更多客户提供有力度、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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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罚金数额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针对罚金金额的规定通常是在违法所得的基础上进行一到五倍的调整,或者是根据非法经营数额的50%至1倍之间来确定。若涉案人员并未从该行为中获取任何利润或相关数额无法准确查明,则可结合其犯罪情节以及支付罚金的实际能力,对其处以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中从犯的法律认定标准有哪些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涉及到的假冒商标罪名,即便是作为打工者的从犯角色,也应当被判定为具有刑事责任。按照我国的刑法规定,从犯通常指那些接受首要分子的命令、参与了某种犯罪行为或者在一般性的共同犯罪过程中,实际执行了部分犯罪行为,然而却并未发挥出主导作用的人群。因此,即使作为劳动者,对于假冒商标的事件不知情,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产销假冒伪劣制品金额五万元之上,法院将依法判决被告方二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现场销售额百分之五十至两倍以下的罚金。另外,若生产失责人员与经销者在制造和交易过程中违规操作,例如在制品中共掺入杂物、假料,以次充好甚至使用不合格商品冒充优质品,其涉及到的销售额高达五万元及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的情况下,同样将面临二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并处罚金。

若有员工明知存在假冒注册商标之事实却仍参与其中,则将被视作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予以审理,在此过程中,依法应予从轻或减轻惩罚。具体而言:(一)对于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案件,情节严重的情形,依照法律规定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处以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从犯认定应如何处理倘若在职员工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之商品仍予以销售,实质上构成了共同犯罪中的协力者角色,那么在对此类案件进行量刑时便应酌情予以减轻或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