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遇到保险公司拒绝给予理赔款的困境时,投保人有权依法采用以下若干种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可尝试进行双方的友好协商解决,即投保人主动与所投保险公司展开交流和磋商,寻求公平合理的
赔偿方案并最终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共识;
其次,若经双方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且投保人坚决主张自身的权益,则可以向该保险公司所在地区的
仲裁机构
递交申诉状,根据仲裁裁决结果,保险公司有义务履行其裁定的
赔偿责任;
再次,如果前述两种方法皆未能够有效地解决争议问题,那么投保人便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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