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因性格不合可以起诉离婚吗

因性格不合可以起诉离婚吗

时间:2024.08.28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461人
律师解析:
当由于性格差异而决定提出离婚诉讼时,法庭受理并进行审理。
在此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以化解纷争。
若经过调解发现因为性格不和导致感情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并且调解未能取得成效,那么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准许他们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桂庞律师

安徽舒锦律师事务所

桂庞律师,系安徽上止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法学系,现已代理代理诉讼、仲裁案件五百余起,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担任政府机关及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执业以来,对邪恶和不公始终保持愤怒,本着律师永远是解决纠纷而非制造纠纷的态度办理案件,受到当事人、委托人的一致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