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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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的归属进行书面约定,如果有书面约定的,个人出资购买的车辆,是个人财产;如果夫妻之间没有书面约定的,则婚后夫妻双方的一切合法收入,原则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车辆,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以借贷购房所产生的债务,其归属共同债务与否,需综合考量。若购房旨在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求,或双方均能从中获益,则通常视为共同债务。具体判断依据包括购房目的、双方受益情况及家庭财务状况等。

是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借钱做生意,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所以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借款购房的归属视具体情况:婚前购买并独立登记的房产视为个人财产;婚姻期间贷款购置的房产则属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购房行为发生在何时,只要在婚姻存续期内并进行了贷款,房屋通常被视为共有财产。

决定借款是否为夫妇共同债务需根据实际情况评估。两种情况视为共同债务:双方共同签署或同意确认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期间为满足家庭日常需求所负的债务。若不符合这些条件,则不应视为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