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行政拘留,您可能想知道它只在执行地公安机关的系统进行查阅,且通常不会对外公布。
这是公安机关针对触犯行政
法规,但情节轻微尚未达到
犯罪程度的公民施加的最重罚责之一。
如果对于这类
处罚有异议,被处罚者应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寻求救济,如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等。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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