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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要求小三赔偿精神损失费

时间:2024.09.18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939人
律师解析:
根据普遍的社会认识和法律角度来看,我们可以说小三对原配配偶权构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侵犯,其行为满足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条件。
然而,由于当前我国公民权利中对于配偶权的具体表述尚属模糊,学界亦存在多种观点意见分歧严重,因此从现行法律法规的层面看,通过主张配偶权来获取精神损害赔偿,这事实上属于无章可循的状况,因此要求“小三”赔付精神损失费的诉求可能较难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
然而,针对小三插足他人婚姻并造成精神损害应否赔偿及如何赔偿,我国法律体系至今仍未有明文规定,无论是“小三”还是其他任何形式的婚外关系都尚未进入民法框架予以约束。
至于配偶一方在婚姻中的不忠行为,例如出轨等情况导致另一方受损时,受害一方所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是从自身无过错且双方计划离婚的基础上,向有不忠行为的那一方提出,而不能指向“第三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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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一般理解,小三应该是侵犯了原配的配偶权,是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的。 但是由于我国配偶权缺乏明确的规定,学术中的观点分歧也比较多。所以依据配偶权去向小三主张精神损害赔...... 更多>>
  • 小三插足别人的婚姻如何赔偿如何处理,我国《民法典》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小三”并不属于民法约束的对象,关于配偶不忠、出轨等情形,受害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仅限于在自己......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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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亚晴律师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

时亚晴律师身为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深耕法律领域多年,核心执业方向聚焦于劳动人事争议及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在长期执业过程中,她始终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项法律事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职业形象。? 从专业背景与资质来看,时亚晴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她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系统的专业学习为其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她具备多元化的专业资质,除律师执业资格证外,还持有高级企业合规师、心理咨询师证书。这多重资质的加持,让她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既能依托专业法律知识把控案件走向,又能从企业合规管理层面为企业规避风险,更能凭借心理咨询专业能力,在与当事人沟通时精准洞察其需求与顾虑,提供更具人文关怀的法律服务。至今,时亚晴律师已积累了超过 9 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实战能力不断精进。? 在执业经验与专长方面,时亚晴律师成果丰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她曾代理多件相关案件,面对事故责任认定难、赔偿协商分歧大等问题,她仔细梳理每一份证据,深入研究事故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与保险公司、责任方沟通协商,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五十万元赔偿金,切实帮助当事人缓解了事故带来的经济压力。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她代理的曹某与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极具代表性。案件初期,双方就补偿金额、责任认定等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时亚晴律师多次与曹某沟通了解诉求,同时搜集整理大量相关案例与法规依据,在仲裁过程中积极配合仲裁员工作,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与出色的沟通技巧,推动双方达成调解,最终让申请人曹某依法得到 60000 元补偿款,妥善解决了劳资矛盾。 此外,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领域,她曾为某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提供服务,除了常规的合同审查、法律文书起草等工作外,还针对婚纱摄影行业涉及的客户肖像权保护、服务合同纠纷预防等行业特性问题,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法律培训与风险防范方案,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法律管理制度,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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