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时间:2024.08.28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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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申请
诉讼离婚之际,所需要提交的主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证件材料,如
身份证件、子女出生凭证、户籍登记簿、
结婚证书等;
用以证明情感破裂及子女
抚养等重要法律事实的相关
证据材料;
起诉状;
以及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所需补充提供的其他必要文件。
在人
民法院正式受理并进入审理过程后,针对
离婚案件,需先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调解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达到无法挽回地步,任何形式的调解都无法奏效的话,则应依法批准
上诉人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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