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西昌律师事务所
朱永钧律师,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毕业,系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西吉安行政专业委员会会员。拥有多年法律行业从业经历,是兢兢业业的为民服务好律师。在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成功办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案件,获得当事人好评。 擅长于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业务。在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宗旨,不吹嘘、不虚假承诺,认真、踏实为当事人办实事,极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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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民法典实施后,离婚增设冷静期:双方同意离婚并提交资料后,30日内无异议视为放弃或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后需重新提请,经审查颁发电证。旨在促使当事人理智决策。

离婚冷静期后,应在第二个30日内自愿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离婚,可提交撤销申请。双方完成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明后,婚姻关系解除。

离婚冷静期实施后,天津居民办理离婚手续,通过协议离婚增加了冷静期这个环节,当事人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受理后签发回持单,双方等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带上离婚相关材料,申请,符合条件的颁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