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无房产证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无房产证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时间:2024.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270人
律师解析:
在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源情况下,关于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问题,夫妻间有进行友好协商的余地。
若此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完全可行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法院在做出裁决之际,可能不会直接决定房产所有权的归属,而是依据具体情况,确认由相关人士享有使用权优先。
当离婚当事人获得房产证,正式成为房产完全所有者之后,如需另行解决房产分割所产生的争议,则可再次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针对这类离婚房产分割情况,我们归纳了以下常见类型:
第一种情况,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协商离婚时的房产分割事宜是首要步骤,若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会按照以下不同表现形式来分别处理:
(1)如果双方都明确表示持有房产所有权且均同意采取竞价方式获取,此时人民法院将予以批准;
(2)若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具有房产所有权,人民法院将委托专业估价机构按照市场价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产所有权一方需要对另一方提供相应的补偿;
(3)如果双方都没有提出房产所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对房屋进行公开拍卖,并将所得款项进行合理分配。
第二种情况,假设房产是在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而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贷款,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户头之下,那么离婚时,该房产通常被视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而在此期间,由双方共同支付的贷款以及房产相匹配的财产增值份额,属于婚姻共同财产,离婚之时,不动产登记一方应对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
第三种情况,如果房产本身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且在此之后并未在房产上添加配偶姓名,那么在夫妻离婚时,另一方并无权分享此房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产分割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 更多>>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