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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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通常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诉诸法院,法院以保障子女最大利益为原则裁决。两岁以下婴儿一般归母亲抚养;而对于年满八岁的孩子,法院需考虑其真实意愿。

父母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通常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诉诸法院,法院以保障子女最大利益为原则裁决。两岁以下婴儿一般归母亲抚养;而对于年满八岁的孩子,法院需考虑其真实意愿。

概括而言,如果女方较之男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那么孩子应当归男方抚养,而所谓的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包括有:1、女方患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2、女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3、女方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

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的情况包括:两岁以下难以与母亲共生活的;男方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已习惯男方环境,改变不利健康;女方有其他子女而男方无;母亲患传染性疾病不适合抚养;子女长时间由祖父母照顾,祖父母能协助。在抚养条件接近但有这些特定因素时,男方可能获得抚养权。

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