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若行为人有意为之并实施了暴力伤害的行径,然而并未实际导致他人的身体伤害或者失去生命,在司法实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相关法律规定,这类事件通常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未遂形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使用的手法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元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依据法律规定的情节减轻其刑罚。尽管在表面上并无实际损害的结果发生,但此类事件仍符合犯罪行为的定义和特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内,夫妻间若存在蓄意伤害之行为,同样可能触犯故意伤害这一重罪。在尊重和保障每个人基本权利的基础上,无论受害者与加害者之间的关系如何紧密或疏远,一旦故意对他人人身实施足以构成人身伤害的暴力行为,均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适用范围及主要犯罪客体故意伤害罪的实质对象是他人的人身,而非附属于人体的假肢、假发以及假牙等物品。倘若行为人自行损害其自身的身体健康,那么便不能视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若此种自我伤害行为对国家或者社会利益产生侵害并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则有可能被判定为涉嫌其他类型的刑事犯罪。除此之外,故意毁损他人遗体的行为,亦无法被认定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遗体并不属于人体的有机组成部分。

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律法,对于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案件中出现的中止情况,如果行为人已经停止了犯罪行为且并未对他人或社会造成任何损害的,那么应该对此种犯罪行为予以免除刑事处罚;然而,若其行为已经给他人或社会带来了实际损害,则应适当减轻其刑事责任。具体而言,在整个犯罪实施过程中,被告人如果能够主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能够积极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认定为犯罪中止。

1.当行为人为满十六岁周岁时,若其故意造成他人损害并构成了犯罪,但是所造成的伤情尚未达到重伤或死亡程度的情况下,必须对自身的刑事责任负责。2.倘若行为人已经达到了十四周岁,但尚未满足十六周岁,如果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是死亡的结果,那么他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