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婚内出轨行为通常如何认定

婚内出轨行为通常如何认定

时间:2024.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040人
律师解析:
在此我们将详尽阐述婚内出轨的认定标准:
首先,在大部分情况之下,此类行为被归类为普通的道德问题,因此法律不会以明确条款加以规范;
其次,若这类行为构成了重婚或者是与他人维持了非法同居状态,那么便当视为违法行为,这种情况下还要考虑重婚罪相关的刑事处罚责任;
最后,关于此类行为的特殊认定还有待探讨。
值得关注的是,仅就婚内出轨而言,此时的行为者并非婚姻关系的过错方,当事人双方可经协商同意后完成离婚手续,关于协商一致的相关事宜,应在离婚协议书中充分体现,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几个方面:
有关离婚意愿的表达、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以及财产分割的处理等等。
对于无法协商解决的婚姻纠纷,亦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届时法庭将会作出准许离婚还是否决离婚的最终判决,同时也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分配、抚养费支付、财产分配等相关事项。
需额外强调的是,即使出轨行为尚未达到触发重婚罪的程度,仍无权要求得到离婚损害赔偿
若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准备好符合诉讼要求的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
其次,向法院递交上述文件以便其受理案件;
第三步,待法院收到文件并准予立案后,便进入正式的开庭审理阶段,其中包含对证据进行收集以及展开法庭辩论;
最后,法院将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准许离婚与否的判令。
关于离婚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a)导致夫妻双方间的婚姻关系解除,(b)如涉及孩子抚养之问题,则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将归属某一方,(c)由于存在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问题,离婚过程中需对这些财物和债务进行划分和分摊。
关于离婚后的子女关系,其主要规定如下:
(1)离婚行为本身并不妨碍父母与子女之间已有的亲子关系;
(2)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一方共同居住,但双方都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若无法就该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与谁共同生活进行达成共识,可诉诸法院以作出裁定;
(3)未能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必须在经济上给予子女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部分或全额;
(4)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有权探视孩子,而另一方则负有对对方探视行为提供帮助的义务。
至于父母的探视权对孩子身心健康是否有益的问题,法院有权决定是否中止;
当终止的原因不再存在时,离婚后父母的探视权应恢复正常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