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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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归属取决于具体情况。若一方独自签署合同并支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资金还款,尽管房产登记在其名下,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视为共同财产。婚姻编司法解释允许双方协商处理,如无共识,可能判为登记方所有,剩余贷款为其个人债务。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无论合同是否登记双方姓名,都视为共同财产,可按份或共同共有。贷款也可双人申请。离婚时,需根据出资比例或法律规定进行补偿。

婚前个人财产无论婚姻长短均为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财富则为夫妻共有。双方可通过协商制定财产分配协议,写入离婚协议并赋予法律效力。未达成共识时,可诉诸法院裁决。婚前已有的个人财产,除非有明确规定,否则仍属个人所有。

若在婚前购房,且双方未达成明确协议,该房屋视为非夫妻共同财产。但若一方婚前购房,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资产支付贷款利息和本金,则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购置房产,全款或按揭如无特殊协议,所有权归购房人。若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除首付外,贷款部分为共有财产。婚姻期间所得薪资、奖金、经营盈利、知识产权收益及未指定仅给一方的遗产赠予,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房产中,贷款部分归属需依据具体还款情况。

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包括:登记前取得的财产、伤害赔偿金、遗嘱或赠与协议明确指定的一方财产、专用日常生活用品及其它私有财产。通常,个人财产不随婚姻转化为共有,但若有特殊约定则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