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卖淫罪侵犯的是社会治安、公众人身权益及道德风尚。其犯罪行为表现为有计划、有组织地指挥他人卖淫。任何达到法定年龄、具备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可能成为犯罪主体。实施者需有明确的组织意图,明知活动违法且可能带来破坏,却仍漠视甚至诱导其发生。

强迫卖淫罪的构成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法律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国法规规定胁迫性卖淫犯罪中,从犯较主犯判罚轻。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依法从轻处理,可能免除刑罚。强迫卖淫罪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罚金,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无期徒刑。若涉及未成年人,处罚加重。但对从犯,会根据法律从轻判处,甚至无罪释放。

中国刑法规定,强迫卖淫罪将判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并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及罚款或没收财产的惩罚。涉及组织和强迫未成年人卖淫,将加重处罚,判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并罚金,情节严重者将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全额罚款或资产充公。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卖淫罪需满足以下条件:行为人故意实施组织他人卖淫行为;运用招聘、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常规管控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