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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姻是否无效

时间:2024.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44人
律师解析:
在判定婚姻有效性与否的问题上,若一方在婚前隐瞒了其自身所患有的精神疾患,尽管它不会导致整个婚姻关系直接变得无效化,然而,这一被隐瞒的事实还是能够为另一方提供寻求法院指令来撤销这个婚姻的合法性,或者他们也有权利选择向配偶提出诉讼离婚。
假如在婚内并未能实现疾病治愈的情况下,无论哪一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通常都会认定这样的行为已经证实了感情破裂,因此将做出判决批准双方离婚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在一段婚姻关系的开始之前,只要任何一方患有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和生育能力的疾病,并且在结婚时未向伴侣真诚地透露病情,那么另一方都有权申请要求撤销这个婚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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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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