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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要求司法鉴定组专家回避

时间:2024.08.13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鉴定 阅读:1012人
律师解析:
对于鉴定小组的专家成员,当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有权要求其进行回避:
(一)当该专家是本次医疗事故纠纷的当事方或其直系血亲的时候;
(二)当该专家与其所涉及的医疗事故纠纷具有直接的利益关联;
(三)当该专家与其所涉案件存在其他非直接的个人关系,这种关系很可能对其进行公平、公正的鉴定产生负面影响之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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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更多>>
  •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更多>>
  •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 更多>>
杨涛律师

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

杨涛 律师 | 专业铸就信赖,担当成就所托杨涛律师,执业于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一位在法律服务领域深耕多年的资深专家。凭借深厚的法学造诣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杨涛律师不仅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更在业界树立了专业、严谨、负责的金色口碑。厚积薄发,专精于业——企业法律风险的“守护者”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杨涛律师将精深的理论知识与复杂的商业实践紧密结合,常年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他深谙企业在经营治理、合同事务及债权债务等领域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挑战,能够从战略高度为企业提供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全方位法律解决方案。无论是复杂的商业谈判、关键的合同审定,还是棘手的债务清收,杨涛律师总能以精准的法律判断和卓越的谈判技巧,为客户把控风险、保障权益,是企业稳健发展道路上不可或缺的资深法律智囊。多维赋能,锐意进取——复合型法律服务的“多面手”杨涛律师的专业领域广泛而精深,其业务范围横跨公司经营、合同事务、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及刑事辩护等多个关键领域。这种多元化的专业背景,使他能够以更宏观的视角审视案件本质,在不同法律领域的交叉地带找到最优解。在刑事辩护中,他坚守法律底线,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在交通事故、债务纠纷等案件中,他则以其缜密的思维和强大的执行力,为客户高效化解矛盾,挽回经济损失。心系民生,深耕医疗——医疗法律服务的“领军人”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杨涛律师在医疗纠纷领域建树卓著,已成为该领域的领军人物。他深刻理解医疗纠纷对于患者及其家庭带来的巨大身心创伤与经济压力。为此,他集结所内精英,亲手组建并领导了“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医疗法律服务团队”。该团队秉承“专业、仁爱、担当”的宗旨,专注于为全国范围内的患者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从病历资料的分析审阅、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到诉讼策略的制定与法庭上的有力交锋,杨涛律师及其团队在每一个环节都力求极致。他们不仅致力于通过法律途径为患者争取公正的赔偿,更注重在维权过程中给予患者人文关怀与心理支持,用法律之盾守护生命的尊严与权益。结语“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杨涛律师始终坚信,法律的温度在于其对每一个个体权利的深切关怀。他以其深厚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也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了值得信赖的法律保障。选择杨涛律师,即是选择了一位与您同舟共济、值得托付的专业法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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