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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处理一方在公司的股份

时间:2024.09.18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373人
律师解析:
在配偶中有一方或共同持有某公司的股份时,夫妻双方有权利依照洽谈达成一致的结果来处理这些所持有股份的所有权问题。
他们可以接受公司其他股东的邀请,成为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也可以选择让公司其他股东支付资金购买这些股份,然后夫妻双方自行商定如何分割出售所得款项。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这份权益的处理达成共识的话,通常会由法庭根据夫妻俩的出资数额、公司的运营状况(诸如盈利还是亏损)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之后,作出裁判将公司股份判给原先的股权持有者,同时要求这位持有人需对另一伴作出适当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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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律师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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